首 页

企业风貌 新闻中心 项目展示 经营动态 企业荣誉 企业文化 人力资源 联系我们

行业新闻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
作者:本站
发表日期:2017/5/9    阅读数:1649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常建通〔2017〕82号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局属各单位,相关企业:

根据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201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常安办函[2017]14号)精神,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全面推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为创建国家安全发展城市奠定基础,决定在局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紧守发展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确保人民群众安康幸福。

二、创建目标

1、创省、市安全生产文化示范企业(单位);

2、创市安全生产标杆企业(单位);

三、创建内容

安全管理机制健全、现场管理规范、安全投入充足,安全氛围浓厚,安全生产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各创建企业(单位)要对照《湖南省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示范企业验收考核细则》制定创建方案,精心组织部署,抓好创建落实。

四、时间安排

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5月上旬)

市住建局下发创建工作通知;企业(单位)自行申报,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动员会,部署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5月中旬—9月)

企业(单位)要认真按照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有关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对照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6月30日前,由市住建局安监科牵头,组成联合验收组,对拟申报的创建企业(单位)进行筛选,向市安委推荐表彰。

(三)考核验收(10月—12月)

9月下旬至10月上旬,省安委办考核组将对申报创建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考核合格后由省安委办提请省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并授牌。10月30日前,市住建局对创市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单位)进行初步验收,11月上旬,市安委办组织考核组对市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单位)考核验收,对考核验收合格的单位,由市安委提请市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并授牌。市级安全生产标杆企业由市住建局考核推荐,报市安委办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报请市安委会予以表彰奖励并授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参创企业、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湘安办[2017]6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创建工作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班子,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企业(单位)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二)严格创建标准

要进一步准确把握创建标准,严格控制数量,提升创建质量。参创企业应在近三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施工企业近三年承接工程项目标准化考评合格率应达100%。市住建局系统推荐省、市级表彰企业(单位)各3—4个,市级安全生产标杆企业(单位)3—4个。各参创企业(单位)申报资料于5月底前报市住建局安监科。申报资料包括7项:①企业基本信息;②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建设资料;③安全生产文化建设资料;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资料;⑤安全生产投入资料;⑥近三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资料;⑦近三年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三)注重指导帮扶

市住建局建管科、安监科、市质安处及建筑业协会等要加强对参创企业(单位)的创建指导和帮扶,积极主动地帮助创建单位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矛盾,及时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搞好对接,对企业实施面对面的指导帮扶。

联系人:李杰凯,联系电话:7722221,15886078811。

 

附件:1、创建省(市)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单位)申报表.doc
    2、创建市安全生产标杆企业(单位)申报表.doc

    3、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4、湖南省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示范企业验收考核细则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