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7日
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
工 作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安委、市安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在我市建筑市场从业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的依法履职不到位、责任体系不健全、隐患治理不落实、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基础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促使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 按照一年全面推进、两年强化落实、三年巩固提升的要求,现制定2017年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依据,推动企业落实应当遵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应当符合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轨道。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全面推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以在我市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企业为监管对象,通过严格监督、严格执法推进企业落实“一必须五到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必须依法生产经营
企业必须树立法制观念,把住法律底线,严格依法依规经营管理。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活动。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三超”现象。严禁建设工程项目未通过开工条件审查、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接受有监督资格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擅自开工建设。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违反上述规定未经许可擅自开工的(含“园区”、市政工程项目),各级监督执法机构必须依法查处,必须上报责任主体严重不良行为。
(二)安全责任到位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覆盖企业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员工责任,在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中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制定各类安全责任的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领导责任到位。企业领导成员中,主要负责人要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也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既要对具体分管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必须每月带队检查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企业总经理必须每月召开一次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制定、实施、加强和改进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管控措施。
2、部门责任到位。企业要明确各层级以及生产、安全、技术、设备等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责任管理与月度考核,切实督促履职到位。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规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职责。
3、员工责任到位。企业要建立健全覆盖本单位所有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制定与生产绩效挂钩的安全考核标准和具体奖惩办法,明确考核组织和考核人员,部门、岗位安全生产履责情况必须与员工工资效益挂钩,每月实施考核和奖惩,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
(三)安全投入到位
企业应当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做到专款专用。保证教育培训、安全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与评价、应急救援、重大风险评估、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等安全生产的资金有效投入,不断完善和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项目部没有及时投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企业应强制投入。要选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落实我局《关于开展采用标准化、工具化防护设施预防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规定,做到安全防护用具定型化、标准化和工具化。企业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社会责任。
(四)安全培训到位
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后方可任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特殊岗位作业的专业技能,100%持证上岗;企业应对班组长、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合格率100%,具备施工生产一线岗位安全管理的知识和能力;企业应当对管理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应当具备本岗位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基本知识。企业应加强对新进场、转场、转岗人员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情况的安全教育培训。
(五)安全管理到位
企业应当严格安全生产制度管理、重大风险监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现场管理、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严格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管理。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在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完善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定期检查督促分公司、项目部在文明施工、设备设施、扬尘治理、标准化建设、安全技术交底、检查验收等管理制度的执行能力,每月开展一次对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考核,向董事会、财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和考核结果。
2、严格重大风险监控管理。要采用科学的评价预控方法,适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起重吊装设备设施装拆、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以及其他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进行风险分析,建立风险清单,制定落实管控措施,明确风险具体责任部门,具体管控责任人岗位职责和责任,落实严密的管控和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严格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要建立“班组、项目部、分支机构、企业”四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消除。
4、严格现场管理。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危险程度高的特殊高处作业、交叉作业、设备设施安装与拆卸、模架搭设、动火作业等要落实专门监护人员。多个责任主体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要确定专人在现场统一协调指挥,各方责任主体之间要共同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统一进行现场施工安全检查与协调。
5、严格设备设施管理。要建立完善的施工设备设施安装、使用、检测、维护保养制度。确保使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技术标准要求和安全使用条件。要加强对安全设备设施的检测和巡检,及时清除设备设施运行中的缺陷和隐患,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对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要求及安全保障能力下降的设备设施,要及时淘汰更新,不得使用。
(六)应急救援到位
企业应根据在建工程特点、施工流程等,正确评估和研究施工过程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种类,及因此可能引发事故的危害程度,并建立健全与之相应的应急救援体系,科学制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装备物资、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科学评估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突发事故处置、应急救援和自救互救的能力,确保发生事故后,在争取生命的第一时间内处置高效得当,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启动阶段(4月28日前)
1、文件下达到各企业,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措施。明确专项行动目标、主要内容、进度安排、工作要求等具体事项。
2、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承诺践诺活动(填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见附件1)、一次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内容见建筑业简报3期)、一次应急演练活动。
(二)强化落实阶段(6月28日前)
1、企业要按照《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表》(附件2)要求,对本单位“一必须五到位”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认真查找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企业必须在5月15日前将承诺书、自查表签字盖章报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管理科(股)。
2、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纳入对企业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双随机”抽查的必查项目,每月组织建管、执法、监督机构开展对企业在建项目随机抽查,按照企业自查表组织企业复查并签字盖章,对不合格企业和自查弄虚作假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一个月内整改复查不合格的上报市局。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全年)
1、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政策引领和舆论引导,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适时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质量和标准。
2、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抓好对企业落实情况的跟踪指导,对已全面达到“一必须五到位”的企业,重点抓巩固提升,督促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严格依法生产经营。对基本达到“一必须五到位”的企业重点抓拾遗补缺,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问题,消除隐患,强化制度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级升档。对落实难度大,问题和隐患突出的企业,要挂牌督办,强力推动企业限期整改,对规定时限内仍整改不到位的,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从严查处,提请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企业要切实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市局成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局建筑业管理科科长、市质安处主任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筑业管理科,负责全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所管辖区各项工作,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各区县市由建管股牵头汇总工作总结,4月28日前上报全面启动阶段工作总结,6月28日前上报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复查检查表及企业承诺书,8月28日、10月28日、12月28日前上报阶段工作总结。每月28日前上报《监管执法工作情况月报表》。
(二)实行企业月报告制度。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贯彻落实企业“一必须五到位”的具体措施,企业要逐条对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一必须五到位”责任清单(检查表)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查找不足和漏洞,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企业每月25日前必须按照本方案要求向在建项目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管理科(股)上报本月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月报(样本见附件3)。
(三)全面扎实推进。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企业要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宣传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义和要求。要强化警示威慑,对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问题突出的企业,要纳入重点监管名单,严肃查处。要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将考核结果纳入企业诚信体系考核中。对发生亡人责任事故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要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要始终盯紧问题,不解决不放手,解决不好不撒手。要大力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良性发展。
附件:1、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
2、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表
3、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月报(样本)
4、监管执法工作情况月报表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7日